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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03    浏览次数:1

                      藏科函字[2012]4

 

关于拟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

评审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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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2]2号)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体系,国家奖励办公室将新建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数据库”,请各单位按照推荐专家条件及要求,认真组织推荐。

  一、推荐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推荐专家条件

  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2、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公道正派,学风严谨。

  3、遵守评审纪律,不泄露评审情况、评审结果和候选人的技术秘密。

  4、热心科技奖励工作,积极参与评审活动。

  5、有较广的知识面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的阅历,熟悉本专业、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当前的科学技术发展动态。

  6、目前仍然在研究开发、专业管理一线从事研究开发或专业管理工作。

  7、有较好的综合分析评价能力和表达能力。

  8、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院士等资深专家可适当放宽(不超过70岁)。

  9、具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从事管理工作者应为副厅级以上(含副厅局级)管理干部。

  (二)推荐要求

  1、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实行限额推荐,你单位可推荐专家      名。

  2、优先推荐本单位优势学科学术带头人。

  3、同一单位相同专业的专家原则上不超过2名。

  二、推荐方式及时间

  (一)推荐截止时间:2012年2月10日

  (二)推荐方式: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需填写“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每位专家一份),填写好的纸质信息表,加盖本单位公章,于2月1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成果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xinnian@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成果处)

联 系 人:  刘海燕  李喜元

联系电话:  6838159  6822961

传   真:   6833579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信息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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