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22    浏览次数:3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高新区、孵化器及大学科技园:

  火炬计划专项统计工作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根据全国火炬计划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4]295号)的要求和部署,现对我省2014年度火炬计划统计工作布置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1、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

  2、国家大学科技园、在孵企业统计调查;

  3、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毕业)企业统计调查(包括国家级和省级);

  4、省级高新区;

  二、统计调查具体要求

  1、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质量第一、准时上报。统计人员在填表前,要准确理解统计报表中各指标的说明,按统一规定,正确填写数据,填报的数据要满足报表中所列平衡关系的要求。企业或项目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报表进行认真审查、校验,杜绝错报、漏报、拒报和迟报。

  2、《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报表》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填报一式三份,《大学科技园情况》、《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高新区调查表》各填报一式二份。

  三、报送方式及报送时间

  (一)快报报表报送方式及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快报请各企业于2015年1月8日以前将填好的快报盖章后传真于当地科技局,由科技局汇总盖章后于2015年1月10日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传于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年报报表报送方式及时间

  1、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一式两份及数据盘于2015年2月28日前由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鲜章)后报送到当地科技局;

  2、科技企业孵化器网上数据于2015年1月20日前网上点击上报;

  3、大学科技园一式两份及数据盘于2015年2月28日前由科技园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鲜章)后报送到当地科技局。

  4、省级高新区一式两份于2015年2月28日前由高新区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鲜章)后报送到当地科技局。

  以上统计数据除孵化器统计数据外均由各地科技局汇总后将汇总数据、统计报表原件一式两份于2015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501室。

  四、统计软件及其它

  2014年度统计软件、国民经济行业代码(2011版)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1版)等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网站(www.chinatorch.gov.cn)首页左侧点击火炬统计,下载相应文件。

  请各市(州)科技局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好辖区内的统计工作,确保2014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胡涵涵    蒋德书

  电  话:028-68107839    传  真:028-68107839

  邮  箱:jds501@163.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9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