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自治区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16    浏览次数:4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堵塞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漏洞,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财税〔2011〕61号)的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 长:黄道伟 自治区党委常委、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黄胜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

  副秘书长

  黄伟京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关 礼 自治区地税局局长

  成 员:董仕军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蒙启华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文军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金昌宁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一平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

  张光廷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廖和明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我区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工作方针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我区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关礼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蒙启华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研究提出促进我区推广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发展的建议,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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