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残疾人创业就业,日前,哈尔滨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采取分散、集中和个体三种形式,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哈市规定,今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要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录用;事业单位对有特长的残疾人可破格录用。
哈市规定,依法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安置比例未达标又拒不缴纳保障金的单位,申请当地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加强劳动监察,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此外,哈市要求,对登记失业的残疾人优先提供就业援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就业扶持政策,在申请就业创业小额贷款时给予优先考虑。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要免费向残疾人提供职业咨询、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等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记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