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企业离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比例调至9%

发布日期:2011-04-12    浏览次数:5

  11日从哈尔滨市财政局获悉,日前,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财政局下发通知,明确从2010年11月1日起,调整企业离休人员住房提租补贴比例,由3%统一调整到9%。

  据悉,住房提租补贴是指房改前,对租住公有住房的职工,因租金提高而由单位给予的补贴。本次参照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提租补贴比例统一调整到9%。住房提租补贴计算基数按除住房提租补贴以外,以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为计算基数。(记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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