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标准为多少?

发布日期:2011-04-12    浏览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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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mal style="TEXT-INDENT: 28.1pt; mso-char-indent-count: 2.0">答:中央财政补贴比例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不含运杂费)的30%。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提高到20万元。在此基础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需要,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对当地农牧业生产急需和薄弱环节的机具给予累加补贴。具体补贴品种及补贴额详见《2011年内蒙古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normal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一户农牧渔民(含农牧林场职工)及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牧民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套,即1台拖拉机或1台自走式机械配带3台作业机具其中补贴的电动卷帘机、微耕机数量分别不超过3台和1台;补贴的保温被数量不超过value="3000" UnitName="平方米">3000平方米;补贴的增氧机、投饵机、清淤机数量分别不超过6台、6台和1台;补贴的饮水机不超过6台;补贴的指针式喷灌机械数量不超过2套(每套以中心支轴或机车为一个计数单元,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补贴的微滴灌设备数量不超过2组(覆盖50亩为1组)。一个生鲜乳收购站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挤奶机械数量不超过1套(3台,即1台大型挤奶机、1个冷藏罐、1个贮奶罐;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根据实际需要,可享受多台套补贴,其中补贴购置3台以上拖拉机或大型自走式作业机械的,须由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normal style="TEXT-INDENT: 28pt; mso-char-indent-count: 2.0">牧民购机补贴标准:《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未注明“牧民累补”的产品,牧民购买时与农民享受同等标准补贴;注明“牧民累补”的,中央、自治区级财政累加补贴达到50%;未列入中央财政资金补贴范围,注明“自治区单补”的产品,风光互补设备、太阳能暖圈、储草棚补贴40%20马力以下(含20马力)直齿传动拖拉机、18-24马力皮带传动拖拉机、装载机补贴30%。牧民购机单机补贴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挤奶机械补贴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可享受多台套补贴,其中补贴购置3台以上大型自走式作业机械的,须由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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