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18    浏览次数:3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的要求,现就各市州、县市区梳理政务服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单位

  全省各市州、县市区要抓紧组织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审查工作。凡保留了行政审批项目(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的部门和单位,都应按要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信息上报工作。

  省里确定30个省直单位今年7月作为第一批进入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运行,其它单位作为第二批进入系统运行,时间另定。各市州、县市区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重点抓好这30个对口单位的梳理、审查工作,以确保第一批入网运行的单位政务服务信息完整准确、流程规范、三级联动。

  第一批进入系统运行的单位分别是: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外侨办、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安监局、省物价局、省药监局、省人防办、省国税局、省文物局。

  二、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内容

  此次梳理政务服务的内容为三类:第一类为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及转报的行政许可项目;第二类为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转报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第三类为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上述三类项目,均应编制目录和办事指南,规范流程,绘制流程图。

  各部门、各单位统一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附件1)和每个事项(含子项)的《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附件2)。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要求,每个事项(含子项)均应参照附件2所附样图,以图表形式绘制该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格式化审批流程图。涉及转报的政务服务事项填写《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附件3)(上述表格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是徐守盛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所作的承诺。省政府明确要求,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必须在今年7月实现运行。时间紧,任务重。梳理政务服务事项、规范政务服务流程、输入完整准确的信息,是实现系统运行的难点和关键。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高度重视,抓紧行动,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亲自抓组织调度,抽调业务骨干、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抓紧开展梳理审查工作。

  (二)填报的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务求准确、全面。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梳理,原则上以省政府第235号令、第249号令、湘政办发〔2008〕34号、今年2月27日省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调整的目录(上述依据可登录省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以及各地最新公布的目录为依据,填写的信息应规范、一致。转报事项和其它办事服务事项,不得瞒报、漏报。每一个事项(含子项)的流程图,要涵盖从受理到办结(尤其是内部运转审批环节)的全部过程,必须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关于规范程序、精简环节、审批提速(一般项目原则上提速1/3以上)、方便群众等要求。

  (三)梳理、审查方式及时间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专门的工作班子,对本级各部门和单位的梳理情况进行审查、汇总。县市区务必于6月3日前完成梳理汇总工作并报市州。市州务必于6月10日前完成本级和县市区梳理汇总工作并报省审改办。报送时,应分别报送纸质文档两份及电子文档(电子邮箱:shengaiban0531@163.com)。(省审改办地址:省委机关湘维酒店407房间,联系人:肖艳,0731-82218934;业务咨询:周婧,0731-82213941;杜桓,13787285925)。 

  附件:

  1、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汇总表

  2、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

  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转报件目录表

  湖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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