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虚假瞒报,导致问题久拖不决、反复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承办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严重的区、县(市)和部门,要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对群众举报的较为严重的问题,市纪委将直接组织进行调查,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查处。
市纪委设立专项举报电话:12388;短信举报电话:1874601238;“纠风直通车”网址:http://www.harbin.gov.cn/jfztc/;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23号市纪委,邮编:150010。
截留、挤占、挪用、滞拨强农惠农资金问题
骗取农机补贴资金问题
征地补偿款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问题
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断水、断热、断气、断电等方法强迫拆迁问题
保障性住房分配不合理问题
群众“看病贵”问题
中小学乱收费及幼儿园入园难、收费乱问题
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城乡低保资金违规发放问题
交警、公路治超站(点)执法不规范、乱收费、乱罚款问题
居民区物业管理及违规收费问题
面向个体经营业户乱摊派、乱收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