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1-05-20    浏览次数:2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争当江苏“两个率先”的排头兵,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现就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十一五”以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大力开展质量兴市、质量兴业、质量兴企活动,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截止到2010年底,六县(市)区100%通过质量兴县(市、区)验收,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拥有中国名牌27个,驰名商标9件,江苏名牌187个,著名商标157件,列全省前三甲;成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14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871项,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32%,专利授权量突破1.8万件,居全省第三,省级企业研究院数量全省第一,实现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零的突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2%,出口商品检验合格率达99.8%,2000家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26家企业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拥有省服务业质量奖10个,用户满意指数全面提升;获“鲁班奖”27项,年均创省级以上优质工程150项;创建国家生态县(市)3个,获国家环境模范城市称号。质量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促进南通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市质量振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南通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在全国全省的地位相比,我市质量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推进质量工作的机制和配套措施还不够健全;具有竞争优势的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企业还不多;一些企业的质量技术基础工作还相对滞后;质量安全监管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质量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突出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全球化的不断深化,在质量、品牌、科技、人才等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当江苏“两个率先”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是增强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基本现代化的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对实现全市“十二五”确定的“加快现化代、再创新辉煌”的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升产品、服务、工程和环境质量为重点,全力推进大质量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品牌、科技、质量、生态、和谐创新,提升我市质量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我市实现“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战略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6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市考核验收;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全省领先。到2020年,100%的县(市)、区通过质量强市考核验收,争创全国先进,整体质量状况全国领先。

  1.产品质量目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2015年达89%,2020年达91%,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全省领先,检测公共平台2015年建成国家级1~2个,省级5~7个,2020年检测公共平台数全省领先。主要工业产品采标率2015年达91%,2020年达93%,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数全省前三甲。高新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2015年为38%,2020年达45%,专利申请量、授权量保持全省前三,省级企业研究院数量全省第一,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5-10个,2020年达10-15个。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和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2015年达3000个,2020年达4000个。中国名牌、江苏名牌保持全省前三甲,江苏名牌产品2015年达250个,2020年达300个,中国驰名商标2015年达20件,2020年达30件,品牌经济对规模以上工业的贡献份额2015年达35%,2020年达40%。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力争年均创建国优工程或“鲁班奖”3个,省级优质工程160个,在全国地级市保持领先。高速公路、桥梁项目优良率2015年达到100%,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优良率2015年达到97%、2020年达到98%,农村公路项目合格率和重点水运工程项目合格率2015年达到100%。水利单元工程质量合格率2015年达到100%,单元工程优良率2015年达到70%、2020年达到85%。

  3.服务质量目标。制定地方服务标准2015年达到20项、2020年达到30项,在全省保持领先。省服务名牌企业2015年达到15家、2020年达到25家,省服务质量奖企业2015年达到12家、2020年达到15家。商贸、旅游、居民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及医疗、教育、体育等社会服务业的用户满意度逐年上升,2015年达到91%、2020年达到93%。

  4.环境质量目标。创建全国生态县,到2015年达到100%,全面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趋势,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全省领先。到2015年建成10个国家级农业科技标准化示范区,2020年示范区达到20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2020年分别按五年计划削减目标考核。地表水水质达标率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城市大气质量指数处于清洁至轻污染等级(I<1)的天数占全年比例2015年达到90%、2020年达到95%。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形成大质量工作推进机制。

  1.深入开展质量强县(市、区)活动。提高质量强县(市、区)活动的组织力和推动力,创新活动载体,搭建推进平台,夯实质量强市的基础。将质量强县(市、区)、质量强镇(乡、街道)目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大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

  2.深入开展质量强业活动。充分发挥开发区、产业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商会(协会)的作用,积极开展创建“质量先导区”活动,调优产品结构,调精技术装备,调强质量管理基础,着力培育发展产业“地标”品牌,提高产业整体竞争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3.深入开展质量强企活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计量检测体系建设。鼓励和促进企业将产品研发、专利转化为产品技术标准,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扶持和带动企业创名牌、建标准、超标杆,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二)大力实施以质取胜工程,夯实质量强市基石。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工程。以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为载体,在农业、工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各行各业全面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通过建立卓越绩效管理孵化基地,力争到2015年拥有一批具有国内、省内行业领先的质量管理企业,一批“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一批精益管理的质量团队。实施“11551工程”,即:创省质量奖10~15个、市长质量奖10~15个;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500个;质量工程师500人;精益管理知识培训人数10000人次。

  2.大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要求,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质量信用等级指标体系和质量信用管理信息化系统,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质监、工商、税务、公安、安监等部门以及银行等单位的合作,加快整合企业诚信信息资源。到2015年名牌企业、许可产品企业、体系认证企业授信评价,2020年规模以上企业授信评价。

  3.大力推进质量体系认证。积极推进企业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等认证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节能、节水等产品认证,深入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工作,积极推进有机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认证工作,消除产品进出口贸易壁垒,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推进质量管理、能源管理、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等领域的认证工作,力争年新增认证证书200张。

  (三)积极实施品牌、标准和技术服务战略,促进质量强市大提升。

  1.积极实施自主品牌战略。围绕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大力培育制造业名牌,在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等领域着力培育服务业名牌;加大著名品牌带动的力度,加强技术改造和政策扶持,引导生产要素向名牌企业集聚;加大品牌培育、保护、宣传力度,提升名牌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开展境外商标和专利注册,支持企业创国际化品牌,培育出口名牌,壮大一批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企业,把南通打造成为世界知名的“品牌之都”。积极争创国优工程、“鲁班奖”和“扬子杯”优质工程。围绕地方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全国、全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3-5个,打造区域产业质量品牌。鼓励走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态发展之路,率先建成国家生态城市,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2.积极实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江苏省技术标准战略实施意见(2010~2020年)》。围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业发展,以自主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为重点,推进农业、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重大工程等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建立一批国家、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引导企业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制修订国际和国家标准,每年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产品数量不少于250个;推动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双倍增计划,加大科研经费投入力度,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产学研合作,推进科技孵化器建设。到2015年,国际和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或工作组20个以上,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00项以上;建立健全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有效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

  3.积极实施公共研发和技术服务战略。鼓励大企业在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中勇担重任,建设一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技术中心,积极争取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院所和跨国公司在南通设立技术中心和设计中心。积极推动服务新兴产业、重点产业发展的船舶制造与钢结构、电机风机等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建设心,加快省级大容量计量检测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省级检测机构的辐射带动作用。在产业集聚园区或开发区设立专业实验室和检测站,打造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积极创建国家级标准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产业应对国际贸易技术壁垒提供标准技术支撑。积极构建咨询服务平台,为企业质量管理、技术标准、计量检测等提供能力提升支撑。到2015年,在优势传统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2个以上,在产业集聚园区建立公共检测技术服务平台5个以上。

  (四)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质量强市新跨越。

  1.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从源头抓质量,综合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等手段,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农产品及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及产品可追溯制度。加强对重要产品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重点产品合格率,加大各级政府,提升食品、农产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反应和安全评价体系,全面提高应对特种设备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不断完善打假责任制度、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质量追溯、产品召回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行业协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机制。

  2.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安全生产许可管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率达100%、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率达100%,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大力推进建设工法开发和应用,引导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创建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加大对工程监理、施工现场管理等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把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到实处。

  3.切实加强环境质量监管。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工作,实施绿化工程,加强江河、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加大水、空气、声音、生物、海洋、辐射等环境质量治理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开展环境质量专项整治。建立健全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管、环境质量事件应急处置等机制,完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填埋处理设施,加强重大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废气和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减排。

  4.切实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制定和完善旅游、商贸、交通、电信、医疗卫生、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房地产等服务行业质量标准和体系;建立用户调查、满意度分析、调查结果应用等制度,引导各个行业和广大企业运用用户满意度调查的方法,开展质量分析、评估和改进活动;鼓励和支持著名服务企业以名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加盟、连锁、兼并、重组,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服务名牌大型企业(集团);推进先进的服务质量管理方法,积极争创省、市质量奖,发挥示范标杆效应,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检查考核等工作。建立质量强市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部署质量活动。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好牵头部门(处科室),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质量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对本地区质量工作负总责,要将质量强县(市、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质量强县(市、区)年度计划并认真实施。各相关部门、开发区(产业园区)要各司其职,牵头制定行业(产业)质量振兴工作计划,组织开展质量强镇、质量强业活动。企业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开展质量强企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竞争力。

  (三)强化质量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质量强市工作的重大活动、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积极投入质量强市建设中来。建立健全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工作新机制,严格依法行政。每年组织质量强市专题活动,广泛开展“3·15”、安全月、世界计量日、质量月、世界标准化日、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质量普法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和法制观念,形成质量强市工作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人才建设。积极开展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监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合力培养紧缺的质量人才。推进企业与质量研究机构、高校建立质量技术课题合作,聘请质量专家为企业首席顾问。加大质量研究经费的投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质量工程师、环境检测师、工程监理师、首席质量官等培训,不断提高质量从业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政策扶持。运用财政、金融、技术改造、科技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质量强市的政策扶持和支撑体系。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逐年增加名牌品牌建设、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标准体系建设、节能减排、科技等专项经费投入。完善质量奖励政策,对获得国、省、市质量奖,市级及以上名牌品牌产品,质量体系认证及采标、参与标准制修订等的企业,由各级财政给予扶持。制定实施名牌品牌产品生产企业扶持措施,在政府采购招标中给予优先政策,在技术改造和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予以优先扶持,在质量管理、企业年检、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优先服务,在出口方面优先开辟“绿色通道”。

  (六)建立考评体系。加快制定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将“质量强市”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由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年度组织实施考核,并定期向全市通报。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质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确保质量强市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