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高新技术产品及园区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8-15    浏览次数:4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由科技部、商务部等29个国家部委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将于2012年9月1日至5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举办。届时,博览会将继续举办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及园区展,集中展示全国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业绩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就。本届博览会主题为:和谐发展、合作共赢。旨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向中亚及周遍国家市场的技术转移和产品输出。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要求,我省将组织参加此次展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2年9月1日至5日

  (二)地点:新疆国际会展中心

  二、参会的原则、对象及方式

  (一)参会原则:鼓励并组织各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参会,并积极组织企业参加。省代表团不统一组织布展。

  (二)参会对象:拟对外寻求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引进人才的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拟进行技术交流、资金和人才引进、技术难题招标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

  (三)参会方式:由省科技厅统一组织,成立河南省科技代表团。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高新区及辖区内有关部门组成代表团分团。各分团根据各自需要,自愿选择参加适合自身实际的活动,积极开展经贸洽谈、经济技术合作和高新技术成果转让及资金、技术和人才引进等活动。

  三、参会费用

  省代表团的参会费用由省财政解决,各市县、高新区代表团费用自行解决,企业参会费用自理。

  四、证件申领

  按照组委会要求,出入亚欧博览会各展馆必须持有嘉宾证或代表证。证件可集中办理(可多次使用,工本费100元/人),也可到展会现场凭身份证办理(限一次使用,工本费50元/人)。各分团需集中办理证件的,请填写中国--亚欧博览会人员证件申领表(见附件1),并提供电子版照片,于8月20日前打包统一发送至省科技厅,逾期不再受理。证件申领表及照片填写要求见附件2。

  五、其他要求

  (一)各参会单位需上报博览会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3),并指定专人与省团保持联系(在报名表备注栏标明)。

  (二)以上材料请于8月20日前统一以电子文档发送至河南省科技厅高新处工作邮箱:hnskjtgxc@126.com。其它展会信息请到中国亚欧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expo.org)下载查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河南省科技厅高新处  张卫风 0371-65951169

 

  附件:
  1.  中国--亚欧博览会人员证件申领表
  2.  证件申领表填写说明
  3.  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及园区展参会人员名单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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