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继续深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通知
工商广字〔2008〕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继续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深入开展互联网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突出问题,最近,公安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银监会、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自2008年1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并制定印发了《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贯彻落实《方案》要求,继续深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部署落实
深入开展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是规范互联网管理秩序,整治网上低俗之风,净化网络环境,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依法整治网站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是这次专项行动确定的重点内容之一。《方案》明确了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具体任务,要求工商部门继续采取有力措施,深入进行清理整治,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进一步加强网上广告监管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查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全国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协调小组增加国家工商总局为成员单位。
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行动对于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网上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一是迅速将《方案》和本通知传达至各基层单位,深入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广告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网上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落实整治任务,确保专项行动部署到位。二是继续落实工商广字〔2007〕266号文件精神,搞好与专项行动的衔接。工商系统先期部署和正在进行的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工作,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工商部门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的广告监管联合工作机制,继续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落实好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
二、再接再厉,把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工作继续推向深入
2007年11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通知》,要求在春节前,集中开展一次针对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专项整治行动。各地工商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和关停了一批发布非法涉性广告问题严重的网站。截至春节前的不完全统计,全国工商系统共监测、清查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41360条,责令停止发布26795条,责令整改10937条,查处案件486件,监测发现发布非法涉性广告的网站 10320家,通知有关部门关闭和移送686家,责令停业整顿560家。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集中整治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集中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目前网上广告监测和巡查还没有做到全部覆盖,有的地区、网站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没有得到有效监控和取缔,留有死角;个别曾被处理的网站还在继续发布违法广告;有的网站在规范了一段时间后,出现反弹。从总体上看,网上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虽然得到遏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因此,必须充分认识整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整治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强化网上监测和巡查,狠抓案件的查处,继续把含有性生活、性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消毒类产品以及性仿真器械等广告作为整治的重点,毫不放松地继续深入做好整治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前一阶段总局部署查处的3批 176家网站,仍有30家继续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有关省市工商部门要尽快通知电信部门,坚决予以关闭。对总局部署查处的第4批21家网站,要抓紧进行查处。
三、大力推进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
网上广告是广告监管的重点内容之一。当前,迅猛发展的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正在成为重要的商品交易技术平台和信息传播平台,以网络技术为依托的广告活动越来越活跃,相应的广告监管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尽快适应网上广告监管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目前从全国工商系统的情况看,多数地方网上广告监管工作基础薄弱,还处在起步和摸索阶段。通过前段时间网上广告集中整治的实践,各地工商部门加深了对互联网广告特点和规律的认识,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为建立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打下了基础。各地要抓住这次专项行动提供的契机,按照总局党组提出的“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大力推进网上广告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促进网上广告监管工作跃上新台阶。省及省会城市工商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强网上广告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形成网上广告监测、监管等基本制度和工作规范,加快建立网上广告监管体系,全面提高网上广告监管水平。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汇总,每月5日前,向总局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并同时报送当地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协调小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