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项措施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若干意见
工商办字〔2008〕237号
各司(厅、局、室)、直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近日,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的通知》,对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院针对当前国际国内的严峻经济形势,提出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出台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继续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的统一,积极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应对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经济形势、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感。要以突出学习实践活动实践特色为切入点,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开动脑筋,采取措施,奋发有为,扎实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确保国务院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一)大力支持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扩大经济规模,扶持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发展。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大力度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全力支持从事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的企业发展,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对于中央和地方确定的重大投资项目,需要组建公司或者办理增资、改制登记的,都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专人专件办理,主动服务,提供指导,当场办结。材料一时不齐全的,要跟踪服务,尽快办结。认真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支持信息技术、旅游休闲、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持农村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鼓励投资人向农业投资、在农村创业。按照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目标的要求,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二)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认真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充分发挥股权出质登记在解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加快研究股权出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抓紧出台《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扩大投资人出资渠道。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审批项目,规范登记前置,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制定《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理顺外资准入审批登记流程,简化准入程序,提升准入效率,建立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引导外商直接投资。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管理措施,加强行政指导和出资提示。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对守法经营,确因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出资的企业,依法允许延长出资期限。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远程核准和企业远程核准登记试点,试行企业登记材料网上预审,推进电子登记和网上年检工作进程,运用高技术手段提高登记工作效能。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利益。
(三)优化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环境,积极支持鼓励其稳定发展。鼓励民间投资兴办企业,为其登记注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注册登记;当场不能办理的,跟踪服务,抓紧办理。对于生产经营暂时出现困难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在年检验照等方面予以支持,减免年检费用。以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创办个体工商户,促进经济活跃与繁荣。简化验照程序,对验照材料齐全、内容完整、符合规定的,当场通过验照。对个体工商户验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多做说服教育、引导规范工作。严禁验照收费、利用验照乱罚款、乱收费、搭车收费、代收代扣其他费用。改进验照方式,鼓励实行网上验照。
(四)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要简化程序,鼓励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设立再就业咨询窗口、再就业培训点,举办帮扶就业招聘会,加强对各类人员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就业再就业能力,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积极服务创业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
(五)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密切联系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支持举办经贸洽谈活动的方式方法,做好咨询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对接与合作。引导东部地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向中西部地区投资发展,促进东中西部个体、私营企业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六)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登记的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开展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分析利用工作,建立登记监管数据综合利用机制,及时收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信息,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分析报告。当前,要把涉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企业登记信息作为重点分析内容,客观反映中央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服务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七)指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抵御经济风险能力。抓紧制定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大力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的意见》,指导帮助企业重视知识产权,运用商标战略,激发企业活力。构建做好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抓紧解决商标审查积压和商标异议裁定积压问题,完善商标审查、异议裁定及质量监管各项制度,实现“三年解决商标审查积压、五年达到国际水平”的目标任务。加快解决商标评审案件积压问题,完善商标评审法律制度,构建高效率、高质量的商标评审工作机制。指导企业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帮助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创立自主商标,加大促进实施“走出去”战略。建立快速有效的我国企业商标海外维权信息收集机制,积极指导和帮助我国企业海外维权,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二、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认真分析当前市场秩序中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查处事关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案要案。围绕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和行业,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力度,以工程建设、产权交易为重点,拓展执法领域。
积极推进地方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建设,探索市场主体严重经济违法信息公开机制,构建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结合《反垄断法》的实施,扎实推进反垄断执法工作,梳理、分析垄断行为线索,从典型的垄断行为入手,认真调查垄断案件,依法查处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有效竞争格局,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经济稳定、社会和谐。
(二)积极引导合法经营,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对企业登记行为的监管,对经营条件、经营项目、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和引导经营者依法办理相应手续,合法经营。重点查处超范围经营、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抽逃出资行为,帮助、督促和引导经营者树立依法、健康、和谐、科学的发展观念。坚持疏堵结合、区别对待的原则,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从严从重查处,坚决取缔。积极推进各地建立政府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机制。
(三)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市场信息化建设,促进市场繁荣、规范、有序。采取分类指导、强化落实、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等措施,争取2009年底全国基本建立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制度,确保50%的省市商品交易市场实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化。
(四)深入研究探索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有效途径、具体措施、方式方法,制定《关于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的指导意见》、《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管暂行办法》,打击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促进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有序开展。
(五)加强广告市场监管,指导广告业健康发展。以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等广告为重点,继续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力度,进一步强化对新闻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督管理,履职尽责,严格执法;指导和推进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拓展广告监管执法的覆盖面,严厉打击影响和危害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坚持和完善广告联合监管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广告专项整治部门联席会议的作用,不断巩固和扩大广告市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广告行业组织,贯彻实施《关于促进广告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和协调解决广告业发展和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组织落实产业政策、行业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
(六)加大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切实保护好商标注册人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总结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巩固执法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构建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驰名商标认定制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特别是对市场占有率高、科技含量高、出口创汇多、抵御风险能力强的企业要加大驰名商标认定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进一步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抓手,继续建立完善打击传销的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执法协作机制,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全国工商系统建立的传销违法人员、案件信息库和“黑名单”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的监控打击。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刻揭露传销的社会危害、典型特征、惯用手法,注意通过网络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群众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坚持对直销企业依法从严监管,同时加强政策引导、行政指导和教育督导,引导企业和直销从业人员守法开展营销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促进扩大消费需求
(一)以加强乳制品市场监管为重点,继续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乳制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和规范力度,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严把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监管力度,严格监督乳制品销售者切实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乳制品行为,切实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加大贯彻落实《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力度,建立健全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管制度,强化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构建流通环节乳制品长效监管机制。
(二)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食品市场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强化市场日常巡查和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及时有效退市不合格商品,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健全市场监管执法体系、经营者自律体系、社会监督与协作体系、信息化网络体系和预警与应急处置体系,积极构建“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三)切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努力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积极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省级或地市级工商局为单位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完善和规范“一会两站”建设,积极推进12315网络进商场、进市场、进企业、进农村,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充分发挥12315网络的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信息化网络,及时解答消费者咨询,依法受理、转办、反馈和督办申诉举报。强化12315数据的科学综合分析,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高消费信心,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充分发挥消费维权拉动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作用。
四、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积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抓紧筹备召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经验交流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红盾护农、经纪活农、合同帮农、商标富农、市场兴农等工作的经验做法,研究服务“三农”新办法、新措施,进一步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围绕强农富农惠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铲除坑农损农害农行为。深化“红盾护农”工作机制,推动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大力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注册与管理工作,普查地理标志资源,积极引导农业生产者和经营者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产增收,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等涉农龙头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三)深化经纪活农工作,提高农村经纪人沟通农产品产需能力,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制定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积极与有关部门制定推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产品集约化生产水平。
(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加强法规宣传,做好政策咨询,提供便捷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的优势,大力支持指导有条件的农民尽快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探索设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专业合作社,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支持农村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
(五)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认真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支持地震灾区恢复生产、搞活市场、重建家园的十二条措施,维护灾区市场稳定、保障灾区市场供应。为地震灾区免费培训农村经纪人,促进灾区农产品销售、农民增收。以灾区重建必需的钢材、水泥、木材和重要装饰材料等建材交易市场为重点,加强建材装饰材料市场监管,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五、积极推进职能转变,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总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认真清理现有的规章制度。深入研究经济发展规律,努力解决工商行政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坚持废、改、立并重。积极配合有关立法部门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制定《食品安全法》,做好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研论证工作;修订《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和《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制定《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有关规定》、《禁止垄断协议有关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有关规定》、《经纪人条例》、《商标代理条例》;修订《商标评审规则》和《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制定《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内资企业登记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管理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农资市场管理办法》、《粮食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经营管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和《汽车经营管理办法》,做好网络市场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立法的调研论证工作。
(二)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要更新发展观念,服务科学发展。着力破除只讲市场监管,不关心经济发展,只注重速度发展,不落实科学发展,只注重市场监管,不关心社会和谐发展等观念。二要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要把落后的、传统的、随意的监管思维向文明的、现代的、依法的监管理念转变。三要更新执法理念,依法履行职责。特别是停止征收“两费”以后,工商行政执法理念必须由过去的收费管理、收费规范向依法管理、依法规范转变。四要更新维权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维权要由事后调处转为事前调控,事前把关;要同步重视、同步发展城乡消费者维权工作,使城乡消费者同步享受公共服务。要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推广说理式办案文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建立行政问责制度,确保依法行政。
(三)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救济第一”的行政复议理念,公开行政复议的审理过程,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
总局各司局、直属单位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落实总局新“三定”方案和停止征收“两费”为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转变职能,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