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7月1日正式实施 养老和医疗保险全民覆盖

发布日期:2011-06-29    浏览次数: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28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即将实施的《社会保险法》相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据介绍,《社会保险法》把城乡各类劳动者和居民分别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等方面有基本保障。同时,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性障碍。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和医疗保险覆盖各类劳动者和全体居民,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全体职业人群。

  我省将于7月9日启动《社会保险法》现场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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