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田地街棚改房屋征收启动 建新型商混住宅功能区

发布日期:2011-07-02    浏览次数:2

  30日,道里区田地街棚改房屋征收项目正式启动,涉及的609户居民即日起动迁。

  据了解,田地街棚改项目东起买卖街,西至地段街,南起田地街,北至地段小学围墙(不含地段小学)。需拆除房屋总建筑面积20951.66平方米,征收总户数609户。区域内房屋多始建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9户民宅始建于民国35年,追溯起来距今已有65年历史。据道里区政府棚改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此地带改造完成后,将结合现有周边小商品集散地业态模式,开发新型商混住宅功能区和商业区,从而提升道里区区域形象。

  该地段征收补偿方式

  (一)产权调换:按“征一还一”的方式执行。居民可选择原地高层安置,也可选择易地高层安置。

  1.选易地高层安置的:免交楼层差价。产权调换房屋根据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安置户型。标准安置户型设计为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筑面积60平方米、建筑面积70平方米;同时设置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

  2.选择易地安置的:位于规划天平路、规划三环路、哈双北路、规划安阳路围合区域的群力西区为易地安置位置。被征收人免费上靠两个档次的标准户型,即免费增加20平方米建筑面积,易地安置高层住宅综合建设成本2950元/平方米。被征收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再增加房屋建筑面积的,可按当地销售价购买(建筑面积3996元/平方米),被征收人选择改建地(原地)高层40平方米保障户型,可按建安成本1790元/平方米交纳上靠面积部分购房款。

  (二)货币补偿:金额按征收补偿估价金额确定。

  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征收人,给予2万元照顾。

  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再给予1万元照顾。

  在搬迁奖励期内搬迁的每户奖励12000元(以一个合法产权证照或承租证为一户)。(作者:杨建平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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