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配合《社会保险法》的实施,我市从本月起提高了失业保险金的待遇标准,市区每人每月588元,领取期限与缴费年限挂钩。
据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挂钩。我省根据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又做了细化。
我市决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按照省政府批准的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标准为:市区为每人每月588元,所辖县(市)为每人每月370元。
据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今年7月1日起,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的失业人员由享受医疗补助金改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此外,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负责人介绍,根据《社会保险法》,职工跨地区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