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7-15    浏览次数:2

  鲁经信技字[2011]369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十八批省级认定

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加快推进转方式、调结构,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根据《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经研究,确定组织开展第十八批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重点围绕全省10大振兴行业和40个特色产业、13个新兴产业,特别要注重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和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组织提报。

  (二)申报要求。符合省级技术中心基本条件;已通过市级技术中心认定两年以上;经过市级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推荐。

  (三)申报数量。为支持重点,择优培育,适应提升我省大中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今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采取分层次、分类指导的方式组织申报。根据目前各市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情况(以2010年山东统计年鉴为准)和全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的实际,各市组织申报数量如下: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威海、泰安、临沂、德州每市组织7家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枣庄、东营、日照、莱芜、聊城、滨州、菏泽每市组织5家企业申报。各市申报名单应排好次序。中央和省直属企业直接向省经信委申报。

  (四)申报时间。申报企业按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相关培训资料要求进行准备相应材料,申报材料经市经信委审核汇总后,一式4份,于8月8日之前统一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五)申报材料内容:1、企业概况;2、组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基本条件及优势;3、组建企业技术中心的必要性;4、现有技术开发中心概况和组建技术开发中心的可能性;5、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划;6、近三年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效;7、科技投入情况及具体核算办法;8、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规划计划及申请支持的具体内容;9、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信息表。

  联 系 人:封宗庆、邹铁夫、李刚、武海波

  联系电话:0531-86901986

  附件: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信息表(共计12个表格)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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