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新规本月实施 签发换发补发要求明确

发布日期:2011-07-15    浏览次数:2

  去年我省近30万新生儿中,有近3万孩子没有及时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孩子今后落户、出国、外出等都会受到影响。从本月起,我省正式实行全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中第一个具有法律效率的证件,出生后父母须立即给新生儿申办出生证明。有了出生证明孩子才能落户,“出生证”就是孩子的身份依据。但目前,很多人对“出生证”不够重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相对混乱,我省去年新生儿约29.6万人,但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只有27万,有近3万新生儿未在出生第一时间领取出生证。

  省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专家告诉记者,省妇幼保健院于去年3月份开始接手我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并于去年7月份建立了全省联网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系统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了管理。此次新出台的管理规定在内容上新增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及对换发和补发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流程。无论新生儿户籍在哪,家长在孩子出生的医院便可直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要直接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不得以“出生医学记录单”、“出生卡”换取《出生医学证明》。

  以前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存根一般都放在病历中,再次翻阅查找时十分困难,也容易丢失。此次新管理规定将《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档案化管理,填写各项登记簿,并永久保存,这将大大提高出生证明的查找方便率。同时,为了解决随便乱补证,“一孩多证”的问题,新管理规定还提出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规定并设计了专门的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和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作者: 张晓炬 张赛赛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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