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商务局: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4]77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落实《通知》的有关事宜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认真学习《通知》及附件内容,准确掌握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认真做好2015--2016年度示范企业遴选工作。
二、对2013—2014年度国家级、省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做好总结评估,并汇报本地在促进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发展方面开展的工作,当前遇到的困难和政策建议。
三、2015--2016年度省级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和2015—2016年度国家级示范企业遴选推荐工作同时进行。请你们认真做好申报企业的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按时报送企业申报材料。
四、2015年2月,我们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企业创建规范及市(州)商务局推荐意见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估,拟定示范企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请你们将本单位推荐意见、相关企业申报表、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纸质4份、光盘2份)于2015年1月30日前报吉林省商务厅。逾期不予受理。
六、请你们按照商务部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并以此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本地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联系人: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处 李文帅 王勇强
电 话:0431-85662740
传 真:0431-85662740
邮 箱:xxhc@jl.gov.cn
附 件1:《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创建2015—2016年度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工作的通知》
附 件2:《吉林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
附件.rar
吉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