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大学生生源地贷款工作启动 每年不超5000元

发布日期:2011-07-29    浏览次数:2

  让家庭困难的孩子也能上得起大学,按照国家有关精神,齐齐哈尔市2011年“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将从8月1日正式开始受理,贷款工作将一直持续到9月30日。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的合作银行是哈尔滨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的贷款为一次申请、分年度审批和发放,每年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贷款期限: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入)共同负担;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只支付利息,可不偿还本金),宽限期后按年偿还贷款本息。

  按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已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享受这一政策。要求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齐齐哈尔市,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年龄未满18周岁的,应取得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需要办理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办公地点是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一楼会议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6160017。

  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供的相关材料:1、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申请审批表。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3、借款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4、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关于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申请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每人印一页)。6、申请人、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第一页、户主及家长页和学生本人页)。7、未成年人申请需提供其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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