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将与物价上涨挂钩

发布日期:2011-08-04    浏览次数:2

  从哈市发改委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强化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力度,实现服务业企业水、热、气与工业同价。

  城镇养老保险覆盖到进城务工者

  《意见》提出,实施积极政策扩大就业。促进就业优先发展,利用重大项目拉动作用扩大就业。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充分就业,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协调增长机制,继续完善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制度,积极探索工资增长措施。抓紧建立冬春蔬菜储备制度。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稳妥推进水、电、气等方面的价格改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建立城镇居民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将国有、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畴。将城镇居民门诊就医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提高城镇居民中低保和重度残疾人员的医疗待遇水平。将关停破产企业的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做好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养老保险身份认定及审核工作。

  试点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

  《意见》提出,加快保障住房建设。着力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努力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保障范围逐步扩大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深入推进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和完善贫困助学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完成学业。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城市战略创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能级提升、创新主体培育、对外开放拓展、科技惠民支撑六大工程深入实施。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旅游业发展。出台我市《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推进旅游业发展。

  健全完善城市建管交接机制

  《意见》提出,开展政风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政府绩效管理试行工作,调整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改革。依法确定综合型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机制。建立审批服务标准一体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的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督促加快办理重点项目前期手续。全面推行绿色通道机制。

  《意见》提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补偿机制。继续抓好交通环境治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健全完善城市建管交接机制。以建立社区物业服务站为主体,解决老旧住宅失管失养等问题,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事业单位聘任制改革,建立完善聘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确保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

  支持非公经济进入社会事业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继续完善相关扶持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科技创新力和市场开拓力,鼓励骨干企业、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支持、引导和规范非公有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事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企业业绩考核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岗位贡献与薪酬挂钩。逐步开展任期考核工作,探索建立经营者股权激励机制。推动公交企业改革。(作者:仲维涛吴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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