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倍增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11-08-23    浏览次数:2

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促进“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实施意见,确定到2015年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0000元。

实施“十二五”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重点和难点是实现农民收入倍增。 “十一五”时期,我省农民收入翻了一番,由2005年的2641元增加到2010年的5285元,在全国的位次由第22位提升到第18位,但与全国农民收入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实施意见明确提出 “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目标是,力争到2015年农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0000元,农民收入水平在中部地区和全国的位次前移,力争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区域和贫富差距逐步缩小。

增加农民收入主要在于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实施意见勾画出“十二五”农民收入倍增的清晰“路径”:加快农业专业化、规模化、社会化进程,促进农业转型,发挥农业优势,努力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快农民分业、就业、创业进程,促进农民劳务输出,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以创业促进就业,努力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加快农村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进程,盘活农村土地和林权资源,推进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市场化运营,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居民房屋“三权”融资,努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增加农民补贴收入,加大扶贫解困力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少农民公共产品消费支出,努力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农民。

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措施是关键。实施意见确定,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建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工程,提高我省农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实施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及信息化普及应用。加强防灾减灾,积极构建监测预警、应变防灾、灾后恢复等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促进农业机械化。强化农民负担监管,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的监管,整顿农村市场秩序,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农民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