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省废钢铁等再生资源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30    浏览次数:2

  鲁经信函字[2011]190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青岛市发改委):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确定对全省废钢铁、废铜、废橡胶、废塑料(含废旧聚酯瓶)、废纸和废玻璃六类再生资源利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和掌握废钢铁等再生资源利用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升全省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同时,也为制定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提供重要的基础材料。

  二、调查内容

  1、本市废钢铁、废铜、废橡胶、废塑料(含废旧聚酯瓶)、废纸和废玻璃六类再生资源利用的基本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后的工作打算及建议。

  2、本市再生资源企业的数量、分布、处理废物的种类、规模、处理水平等情况(见附件)。

  三、具体要求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办、青岛市发改委)要高度重视这次调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调查研究并汇总,形成调查报告,同时填写《再生资源利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调查报告和调查表务必于9月13日前报至省经信委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处,以便汇总上报。

  联系人:侯兆芳       电话(传真):

  邮箱:

  附件:再生资源利用情况调查表  [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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