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省枣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6-03-21    浏览次数:1

 

冀科平函〔2016〕10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同意建立“河北省枣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批复

保定市科技局: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审核论证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省科技厅于2016年3月1日组织专家对建立河北省枣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研究,同意依托河北农业大学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建立“河北省枣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并按照章程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3月17日



附件:河北省枣产业技术研究院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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