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中小学生纳入医保个人仅需缴纳30元

发布日期:2011-09-07    浏览次数:2

  哈尔滨市市区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本市市区户籍城镇居民已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其中,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仅30元。

  据了解,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为本市市区中小学阶段学生,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中小学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由所在学校新学期开始后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并一次性足额代收每个学生每学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小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纳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其中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纳30元;对于低保家庭和重度残疾学生个人缴费由政府全额补助。医保待遇期按学年度管理,即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为一个待遇期。参加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待遇。在优惠政策方面,连续缴费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住院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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