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做好当前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随着我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增长,电力需求持续增加,2011年3月,我国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3.8%,高于全社会用电量增幅0.4个百分点。由于用电量的急剧增加,以及电煤供应紧张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现了电力供应紧张状况,且不同程度采取了拉闸限电措施,影响了工业正常运行。为确保全社会电力有序供应和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大力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我国工业规模大,结构不尽合理,能耗相对较高,能源需求侧特别是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任务艰巨。当前,我国工业经济运行的外部环境复杂,中东、北非的动荡及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加剧了全球能源供应紧张。我国工业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已超过70%,随着夏季用电高峰期来临,电力供应缺口将进一步扩大,工业用电面临的矛盾更加突出。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按照《关于做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产业政策〔2011〕第5号公告发布,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大力推进本地区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保障全社会电力正常供应。
二、统筹兼顾,确保电力供需基本平衡。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对本地区电力资源总量和用电总负荷进行统筹平衡。正确研判本地区用电规律,在努力增加电力供应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工业用电结构。按照“以最少的能源消耗创造尽可能大的工业增加值产出”的原则,安排好供用电顺序。加强工业用电需求增长情况预测,处理好现有电力需求与新增需求的关系。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努力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三、优化结构,抑制不合理的电力需求。要按照全社会电力供应平稳有序的原则,整合电力资源配置,积极推进用电结构调整,优化电力消费结构,控制工业用电增速。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抑制高电耗产业过快增长,限制产能过剩行业的用电需求。充分发挥差别电价政策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促进电力资源向国家鼓励类产业和企业配置。要把当前电力资源硬约束变为结构调整的动力,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与工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从根本上缓解工业发展过度依赖电力投入的压力。
四、狠抓落实,制订完善的有序用电方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结合今年的迎峰度夏工作,制订好有序用电方案。优先保障居民用电、公共事业用电,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尽力避免拉闸限电。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拉闸限电时,应尽力提前告知企业,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要制订好工业用电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努力提高综合保障水平。
五、加强协调,确保各项措施及时到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加强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电力供应平稳有序和迎峰度夏任务圆满完成。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一一年五月十日
(联系电话:010-6601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