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11特殊慢性病补贴14日开始申报 受惠群体扩大

发布日期:2011-09-14    浏览次数:2

  2011年度特殊慢性病补贴申报将从14日开始。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了让更多参保患者享受到特殊慢性病补贴政策,申报的“诊断标准”做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扩大了受惠群体范围。依据初步摸底调查以及往年申报体检结果,今年将有万人左右的参保患者拿到补贴。

  据介绍,今年重新修订了特殊慢性病补贴的诊断标准:各病种的诊断标准中均明确为“既往明确诊断”,进一步明确了慢性病鉴定是对已经患有且明确诊断的相关病种的鉴定;把“糖尿病”改为“糖尿病合并症”,明确了鉴定范围,并增加了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扩大了鉴定群体。

  此次特殊慢性病补贴申报还对工作流程进行了补充细化。设立了初审程序,增加初审专家,严格审查申报患者病历,对病情较轻的患者劝其不要申报。今年市医保中心还成立了慢性病鉴定监督举报巡视小组,设立特殊慢性病监督举报电话,防止个别慢性病定点医院弄虚作假。

  针对读者询问“住院患者符合慢性病诊断标准的该如何申报”的问题,市医保中心表示,这部分人可携带相关材料到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进行申报体检,因病情导致在院瘫痪卧床不起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往诊。

  市医保中心主任任晓鹏表示,特殊慢性病补贴申报过程中发现,很多不符合诊断标准的参保患者也进行申报,因为体检费用需个人承担,建议申报时要认真比对诊断标准,以免无法通过体检和审核,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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