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公布徽标并解读《意见》

发布日期:2011-09-16    浏览次数:1
    省政府9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徽标,解读日前出台的《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通报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安委常务副主任、省食安办主任蓝军,在会上解读了《意见》的相关情况并对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徽标做了说明。据了解,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徽标征集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经最终评审,来自延吉市李永辉设计的作品“食品安全、笑口常开”作为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徽标,获得一等奖。“食品安全笑口常开”标识以吉林的“吉”字为创意基础,同时有机地融合了烽火台、盾牌、碗、笑脸等视觉元素组合造型,准确地反映出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丰富内涵。标识主体恰似一面盾牌,上部仿佛高耸的长城烽火台,体现出防范、保障和安全的含义,彰显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吉”字下部口的负形是一只日常使用的饭碗,代表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食品,整体又像一张微笑的笑脸,寓意着只有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新出台的《意见》着眼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食品安全工作这个目的,提出了严准入、严监管、严处罚、严问责,出重拳、施重典,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让城乡居民生活得更加美好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四个原则”,通过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使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健全,食品产业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基本确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投诉举报和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基本建立,保证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领先水平。《意见》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规模化建设等12个方面主要任务,具有很强的统领性、针对性,是未来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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