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1-05-17    浏览次数:3

  中仪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的委托就“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项目”相关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编号:0703-1141CIC1N013
  二、项目名称: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项目的开发、测试、试运行、推广实施、数据迁移、培训、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售后服务期为五年。
  四、中标原则:
  若某个投标人在“金税三期工程个人税收管理项目”中中标,则在该情况下,
  该投标人在“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项目”中不得中标,按照综合评标得分高低顺序替补原则,重新调整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对于理解及把握采购内容具有一定的优势,其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可能性。为保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本包拟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大型软件系统开发及集成能力的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ISO9001:2000或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
  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4、具有大型应用软件开发的能力,至少提供1个自2005年以来已经验收合格的自主开发的省(部)级以上应用软件的成功案例;
  5、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办法:
  2011年59日至2011年513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周末休息日除外),在登记备案并购买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若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的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的资质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1份):
  1、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晰),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2000或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资质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只有递交资格文件并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才有权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6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会议室。
  十、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投标语言:中文。
  招标机构名称: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501室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祁慧  姜永泉
  电    话:010-63348904/17
  传    真:010-63373644
  收款单位:中仪国际招标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阜外支行
  帐    号:110060239018002343611
  采购人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联 系 人: 张建设  王徳香
  电    话: 010-63966190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