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22    浏览次数: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新形势下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根据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张俊芳  副市长

  副组长: 殷向杰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程津新  市卫生局局长

  李 力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高秀泉  市纠风办副主任

  成 员: 刘 鑑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陈庆和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李秋华  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林立军  市卫生局副局长

  吴文魁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云燕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制度,组织、推动、督促、检查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承担我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林立军兼任。同时撤销天津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医药 机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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