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科技金融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区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为做好2012年度省科技金融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促进科技和金融紧密结合,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苏财金函[2013]13号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财政局对照《江苏省科技金融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2]30号)的规定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担保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做好2012年度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风险补偿资金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贷款平均年化利率不超过15%,且须提供监管部门出具的符合各项监管标准(包括平均年化利率、负债率、关联交易、三个不低于“70%”、投资占比等)证明。
2、担保机构申报风险补偿资金的科技担保业务须没有申请并获得过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
3、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保费补贴资金的科技保险投保时间须在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且须提供市县财政给予20%保费补贴的相关文件证明。
4、各区财政局申请科技金融专项资金时,应同时报送上年度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保费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5、各区财政局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从严把关,切实履行首审职责。各申报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及区财政局应对开具的证明或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填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报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三、各区财政局及市级各有关单位应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纸质材料:申请文件(不含企业证明材料)、汇总表和上年专项资金情况汇报各两份,申请表、承诺书、监管证明各一份。电子数据:申请表(excel格式)、申报企业证明材料(合同、单据、营业执照等)经扫描拷入光盘或U盘。申请表电子数据同时发送至chumin@jscz.gov.cn。相关文件及表格可以通过江苏省财政厅网站下载,下载路径:登陆www.jscz.gov.cn,点击“下载专区”,下载“江苏省科技金融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表格”。逾期未报送的,视同放弃处理。政策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外经金融处联系。联系人:孙智仑,联系电话:68615737。 201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