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推进我市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关于推进我市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信息化,是我市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社区信息化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社区信息化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改变社区管理和服务条块分割状况,利用覆盖整个社区的信息网络进行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向居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我市社区信息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建设和谐社区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缺少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区县各自为政,条条各自独立;社区信息重复采集,增加基层负担;政府投入不足,对社会资金投入缺乏政策支持;各区县社区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社区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薄弱等。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社区服务全面覆盖到社区,让居民实实在在分享信息化成果,全面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把我市建成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社区自治、社会参与的方针,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规划标准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成集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居民自治为一体的社区共享平台,实现社区事务管理和社区服务信息化,不断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基层,惠及居民。立足社区,强化应用,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组织工作负担。从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出发,推动社区服务全面覆盖到社区,让居民实实在在分享信息化成果,全面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2.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着眼全局,统筹规划,以先服务、后共享为原则,尊重各方意见和利益,充分利用原有各系统、各部门信息资源,按照统一标准,通过多方协作,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形成共建共享、互利互助的良好氛围。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以社区为基础,合理运用多种机制,组织、鼓励、扶持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合力。
4.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立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项工作的现实需要,坚持以需促用、以用促建,重点突破,讲求实效,有计划、有步骤地实现社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的发展目标。
三、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到2011年,全市社区信息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的发展格局。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社区共享平台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中的作用不断增强;适合居民需求的信息化应用较为丰富,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显著提高;部门专业信息系统协同服务能力普遍提升,信息资源共享更加充分;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基本健全,规划和标准规范基本完善,社区信息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与运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1.加快建设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约建设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全市统一建设覆盖社区各类业务、以社区综合数据库为支撑、渠道界面统一、集中部署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全面支撑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工作。已开展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区县,对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要进行优化整合,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向集约化社区综合信息平台迁移。尚未开展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区县,要按照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协同建设社区综合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和盲目建设。
加强社区综合信息平台与其他各类系统的协同。要依托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统一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向街道(镇)、社区延伸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和交换接口标准,促进信息共享。推进与政府各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优化跨部门应用的业务流程,通过统一的渠道界面实现社区服务的集中式提供,提高各部门协同为社区服务的水平。提倡社区服务企业、单位的信息系统与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规范社区信息的采集、开发和应用。注重社区信息资源规划,完善数据采集标准规范,根据职能并结合日常工作,明确街道(镇)、社区和有关部门的信息采集分工。及时更新社区信息,实现社区信息的动态管理。建设社区综合数据库,重点开发好辖区人口、重点对象、社区组织、社工队伍、公益性设施等基础信息,以及民政、劳动、文化、计生、卫生、公安、商业、建设等专题信息。加强社区信息分析与处理,建立社区业务分析制度,充分挖掘信息资源价值。推进社区信息资源的公益性和市场性开发利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拓展与整合社区信息化服务渠道。坚持集中和分布相结合,整合与集约建设统一的社区门户网站、呼叫中心、短信平台和有线数字电视平台、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自助终端,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线式"的综合服务。综合利用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社区图书室、驻区单位共建设施、社区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大厅等社区服务场所,集约部署各类服务渠道,提高资源利用率。制定全市统一的社区信息化建设技术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制定和完善社区信息资源采集标准,规范政府各有关部门向街道(镇)、社区延伸业务应用系统的数据和交换接口标准。研究制定社区信息化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完善社区信息化建设相关管理办法,促进我市社区信息化整体水平提高。
2.加快信息化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中的应用。推进社区管理工作信息化。推进社区自治组织工作信息化,增强办理社区居民事务的能力,引导社区成员有序参与居民自治,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工作信息化,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与社区居民之间的交流,丰富社区生活。推进街道(镇)工作信息化,加强街道(镇)与上级部门应用系统的衔接,支撑"一站式"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业务,促进街道(镇)、社区居委会工作联动协同,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方便社区信息的汇集、管理、分析和使用。推进社区服务工作信息化。建立一体化、多功能的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改善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服务,方便城镇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建立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信息系统,加强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以及卫生行政管理、基本医疗保障等相关系统的有机衔接,满足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加快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助、社会组织、优抚安置、婚姻登记、儿童收养、养老机构、居家养老、外来人员等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建设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网络,完善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推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事务的网上受理,提高人口属地化服务和管理水平。加强社区实有人口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工作,向社区提供预警信息、公安事务、安全防范常识等信息,预约、受理有关业务,公开办事结果,积极应用安全技术手段,有效防范犯罪。加快建设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发展广覆盖、多层次的网络教育培训体系,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区体育活动,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各类面向社区服务的企业利用多种信息传播渠道,整合家政、缴费、配送、娱乐、气象、旅游等服务,开拓社区服务市场。推进社区物业管理信息化。支持电子商务在社区的发展。
四、实施步骤
我市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统筹规划、试点示范阶段(2009年底前)。对全市社区信息化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组织。在市内六区、滨海三区和市开发区进行社区信息化试点,建设成本低、效果好、实用性强、宜推广的试点项目。
(二)协同应用、有序展开阶段(2010年底前)。重点推进人口计生、人力社保、文化、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业务系统与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衔接,促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
(三)整体推进、推广应用阶段(2011年底前)。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并出台社区信息化管理办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市社区信息化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建立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政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各区县参加的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推进社区信息化的标准规范、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加强分类指导。依托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综合治理、公安、司法、人力社保、建设交通、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市容园林、环保、体育、商务、老龄、国土房管、规划、民族、宗教等部门,要指导本系统积极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各区县要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的协调机制,推动本区县的社区信息化工作。区县要着重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建设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加强信息网络的维护。街道(镇)、社区要着重信息采集、登录、检索和运用,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化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社区信息化建设以市、区县两级政府投入为主,加大公共财政向困难群众较多的社区、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公共基础设施较薄弱的社区的倾斜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区信息化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积极制定优惠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培育品牌,发展连锁服务项目,开展便民利民服务。注重发挥通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和软硬件供应商在技术、人才、资金和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的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三)努力优化环境。研究制定社区信息化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加强绩效评估,引导社区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及时清理不利于社区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制度,凡电子化能解决的问题,政府部门不再要求街道(镇)和社区以及居民群众提供纸质文档;暂时不能解决的,可以实行电子化、纸质文档"双轨制",并最终过渡到电子化。
(四)大力培育人才队伍。加强对街道(镇)干部、社区居委会成员信息运用能力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使用水平,不断推进社区日常管理、相关报表、申报业务的电子化。面向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信息化宣传教育,普及社区信息化知识,提高居民的信息运用能力。鼓励在校学生和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信息化志愿服务工作。
(五)加强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区居委会信息技术装备水平,有效使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加快计算机在社区、家庭的普及应用,推进智能小区和数字家庭建设。鼓励电信、广播电视等通信运营单位加强社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优惠措施,提高宽带网络普及率。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八日
主题词:民政 社区服务 信息 意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