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根据《关于做好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4号)的要求,按照2011年度复核工作的安排,经研究,现将第五批复核工作答辩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名单
参加第五批复核的产业化基地为评价资料报送完整、认定时间在2010年至2011年的产业化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1),共32家。
二、答辩要求
1.汇报要求
每个单位汇报时间为8分钟(请采用Powerpoint格式),答辩时间5-8分钟。各汇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时间。
2.汇报内容
产业化基地的基本概况、主导产业及成效、研发机构与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政策措施等。
3.汇报材料
报到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汇报材料。一式十份,不超过5000字,不得过度装订。
(2)答辩PPT,提交电子版。
(3)统计数据。按照附件2的要求,提交相关数据,一式两份,须加盖管理机构公章。
三、会议安排
1.时间:2011年6月10日-11日,9日20时前务必报到。
2.地点:重庆市渝通宾馆三楼3会议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旗河沟红锦大道18号,电话:023-67890101)
3.联系人:
高新司:迟 明,010-58881566、15010740428;
孙庭筠,010-58881560、13146410017;
会务组:陈国荣,023-67906701、13983385361。
4.答辩顺序按照附件排序。
四、其他事项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组织相关产业化基地按时参加答辩。
特此通知。
附件:1.参加2011年度第五批复核基地名单
2.基本情况和统计数据表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