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金融办解读《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

发布日期:2011-09-27    浏览次数:2

    720,省政府发布了《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吉政发[2011]29号)。926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金融创新经验交流会,推进实施金融创新拓展计划,进一步研究破解资金短缺问题,为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结合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省金融办负责人对《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进行了解读。

  1、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了吉林省十大产业发展计划,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省金融办出台日前制定完成的《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的背景是什么?

  答:“十一五”期间,我省金融业取得了较快发展,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2010年末,金融业增加值190.1亿元,是“十五”期末2.39倍。各项存款余额9702.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279.6亿元。直接融资总额89.8亿元,保费收入239.2亿元。但是金融发展相对滞后仍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突出表现为金融总量不大、融资结构不优、经济效益不佳、资产质量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同发达省份和全国平均水平比还有较大差距。2010年我省GDP占全国的比重为2.16%,而我省新增人民币贷款占全国的比重为1.2%,股票市场融资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为0.4%,债券市场融资总额占全国的比重为0.3%,保费收入占全国的比重为1.6%,均相对偏低。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推动金融创新,拓展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多次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主要金融机构的意见并借鉴外省(市)金融创新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

  2.制定《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对吉林省金融业的发展具有怎样的意义?

  答:当前,我省正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实施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和创新驱动战略,金融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机遇。金融创新拓展计划的核心就是要推动我省金融改革有新突破,金融创新有新进展,金融服务有新特色,金融发展有新跨越。实施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有利于深化金融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加快金融创新,推动传统金融业态升级和新型金融业态发展;有利于扩大金融开放,引进现代金融理念和发展模式,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请进来、走出去”;有利于强化金融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资源和金融人才向吉林省集聚;有利于维护金融稳定,营造更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3、《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吉林省金融业创新拓展计划》主要包括:完善银行服务体系,提升资金投放能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争取保险资金参与我省经济建设;培育新型金融业态,抢占创新发展先机 ;推进法人金融机构改革,发挥总部经济作用;创新金融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实施金融创新拓展计划的政策保障等几大方面的内容。

  4、实施《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要达到哪些具体的目标?

  答:实施《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种类齐全、定位明确、竞争充分、服务高效的金融体系;在继续加快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发展的同时,要更加突出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业务;法人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基本完成,市场融资能力和业务创新能力切实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立,直接融资比重显著提高,形成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互促进、融资总量持续增长的格局;信用吉林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管理体系。到2015年末,金融产业增加值力争超过60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4%以上,占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9%上。

  2015年末,银行业力争存款余额达到1700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达到13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4%以上;银行业资产质量稳步提升,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持续下降。证券业力争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总数达到70家;“十二五”期间,每年首发融资达到30亿元,再融资30亿元以上;长春高新区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逐步推动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发展成东北地区最大的产权交易机构;全省资产证券化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保险业保费收入力争达到400亿元以上,年增长14%以上。保险资金参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股权投资基金业在我省注册并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企业力争不少于100家,注册(认缴)资本规模不低于500亿元。

  5、金融是经济的血液,金融业是目前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短板,或者说是一个关键的制约因素,我省当前金融业发展具体来讲到底还存在哪些不足?

  答:我省金融业的发展存在的具体问题是:经济总量与金融总量不协调,我省金融业各项指标占全国的比重普遍低于我省经济总量占全国比重;融资结构严重不合理,资本市场发展滞后,间接融资占比过高,企业债发行规模较小,上市公司数量较少,资产证券化率低;金融活力不强,金融服务没有达到完全覆盖;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存在,民生金融发展不足;融资担保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高端金融人才缺乏;信用体系建设滞后。

  6、《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出了怎样的对策来进一步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省经济建设的支持作用,为我省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

  答:为了进一步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省经济建设的支持作用,争取更多的信贷资源,《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制定了如下政策。一是要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力作用强化政策性银行的先导功能,支持改革创新,发挥专业优势,体现业务特色;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的支柱作用,挖掘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努力扩大资金投放;发挥中小商业银行创新优势,多种渠道增加资金投放;支持邮政储蓄银行拓展信贷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二是积极争取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我省。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等内外资银行在吉林省设立分支机构;争取在我省开展各项金融改革试点;争取各总行在信贷规模和资源配置上优先给予我省支持。

  7、如何通过金融招商促进我省招商引资工作?

  答:通过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请进来、走出去”的战略举措,加快扩大金融市场开放,引进现代金融理念和发展模式,推动传统金融业态升级和新型金融业态发展。金融机构充分借助专业技术优势,提前介入招商项目谋划、论证等工作;发挥金融机构信息、客户等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小规模、专业化的金融招商活动,鼓励银行业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合作,发挥各自招商优势,促进招商引资与融资服务的有效结合。

  8、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央政府制定了总额多达4万亿元人民币的刺激计划,许多地方政府也都制定了一系列刺激政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由此导致地方政府债务有所增加,据我们所知,中国正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进行规范治理,《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对配合吉林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治理,制定了哪些办法?

  答:为配合对吉林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的规范治理,在《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我们制定了如下办法。一是积极推动融资平台采取综合增信等有效措施,完善融资条件,发挥融资功能,实现稳健发展;二是帮助现金流不能完全覆盖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缓释风险和落实偿债责任;三是对交通、能源、旅游、供暖供气、水务、污水处理等能带来经营性收入的公共资源及企业国有股权进行整合,纳入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提升融资平台的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增强融资能力;四是建立健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的有效机制,综合运用信贷、保险、信托、基金等市场化方式融通资金,推动融资平台的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

  9、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尽管我省对中小企业融资非常重视,但在当前货币政策下,中小企业融资仍然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针对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制定了哪些创新举措?

  答:当前,随着央行持续加息、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发行央行票据等调控措施,银行信贷规模受到限制,中小企业的融资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了一些创新举措,力争切实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一是积极推动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加快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工作流程和差别管理政策;加快推进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知识产权、股权、林权、商标专用权、动产、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等金融产品。二是加快实施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采取跟踪服务和组合服务的办法,优先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的明星企业;集中定向辅导并提供配套金融服务,促使企业尽快达到上市培育的标准和条件。三是从担保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省担保组建担保集团,增加资本实力,创新服务品种,拓展业务范围,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四是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功能。五是鼓励通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方式融资。对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企业,按其债券发行额度,给予一次性10-50万元奖励。

  10、吉林省是农业大省,吉林省农业健康发展对维护中国的粮食安全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制定了哪些举措?

  答:为了支持我省的农业发展,《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了以下方面措施:一是提出积极推动面向“三农”的金融创新。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农产品加工、农业综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规模种养业等领域;依托产业化程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扩大对“三农”的融资支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继续推动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用机械和农村宅基地等“四权”抵(质)押贷款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试点。积极推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二是通过鼓励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来服务“三农”。加快农业保险发展,逐步增加保险品种,并适当降低费率;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推动保险机构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三是积极支持发展民生金融。继续支持农户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支持开展棚户区、廉租房、农村泥草房等安居工程贷款。四是积极拓展服务“三农”的担保业务。鼓励建立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农村担保机构。五是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加强政策引导,努力发挥小额贷款公司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功能。

  11与全国相比,吉林省的上市公司数量还比较少,占全国的比重偏低,我省是如何通过“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帮助企业实现上市经营发展的目标?

  答:为了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更好的推进“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逐个地区逐户企业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企业上市进度,协调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二是扶优汰劣。对100户企业施行动态管理,淘汰上市工作开展不积极,进展缓慢的企业,扶持市场前景好、上市进展快的企业进入100户名单,逐步提高100户企业的整体质量。三是做好已经完成和进入辅导期的企业上市工作。由专人跟踪服务,配合企业和中介机构做好企业内部梳理和整改工作,高质量地完成辅导程序,及时向证监会申报上市材料。四是畅通境外上市渠道,引导企业合理选择上市的目标市场,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融资。

  12、实施“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能为中小企业提供哪些服务?

  答:“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能够根据企业培育工作需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中介机构、保险公司、直投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按“自愿、协作、专业”的原则,结成若干金融服务联盟,建立起企业与联盟一对一的金融服务关系,并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定向辅导和其他金融服务,促使培育企业尽快达到上市的标准和条件,使我省保持比较充足的上市后备资源。目前通过对省内中小企业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已选择了一批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的明星企业,优先列入“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

  13、吉林省“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建设进展如何?在“新三板”挂牌交易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答:推进场外股权交易市场发展是完善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环节,一方面依托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设立吉林省股权交易所;另一方面,推动长春高新区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长春高新区正按照有关要求,深入培育新三板后备资源,健全金融支撑服务体系,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截至8月末,园区内与券商签署新三板辅导协议的企业23家,已完成内核的企业6家,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55家,基本具备了进入国家代办股份转让试点园区的条件。

  企业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有助于企业提升自身的融资能力和抗风险的能力,有助于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先积累资本市场操作经验,规范企业运营,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和扩大影响力,吸引更多战略投资者。同时,为进入主板上市创造有利条件。

  14、我省企业融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是依靠银行贷款,如何引导企业利用发债等手段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

  答:为拓宽我省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扩大企业发行债券的规模,针对我省企业信用等级偏低,中介机构缺失,单个企业申报发行的规模比较小,发行成本高等问题,应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第一,通过引入专门从事债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和其他社会法人,进一步改善我省企业发行债券的整体环境。第二,积极协调信用增级机构,为我省企业进行信用增级。加强企业与信用评级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担保和信用增进等方式为券商降低发行风险。第三,通过采取“打捆发行”的集合方式发债,为更多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第四,对不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提供债券发行辅导方案,通过完善财务状况,规范企业管理结构等,帮助企业达到发债条件。

  15、据了解,吉林省保险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保险业的社会保障功能还没有充分挖掘出来,《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将在哪些方面促进我省保险业的发展?

  答:为了充分发挥保险业的社会保障功能,推动我省保险业发展,《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以下措施:一是鼓励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快农业保险发展,增加保险品种,并适当降低费率;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帮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建立巨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等各类责任保险;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参加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企业年金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二是继续支持引进有实力的保险机构。加快保险市场主体建设,支持有实力、有活力、有潜力的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三是支持保险法人机构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安华保险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偿付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都邦财产保险公司加快重组,规范运作,加快发展。积极支持一汽集团加快设立专业化汽车保险公司。四是加大保险资金参与我省经济建设的奖励力度。《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明确,鼓励保险资金、社保基金参与我省经济建设,每投资1亿元给予10万元奖励。

  16、我省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情况如何,下一步如何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

  答:自从20106月《吉林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出台以后,我省股权投资业发展较快。初步统计,目前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企业(包括创投公司)共计38家,注册资本(认缴资本)近59亿元人民币。随着相关政策措施效应释放以及相关配套服务跟进,将会吸引更多的机构和个人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并推动基金业发展。

  为继续推动我省股权投资基金健康规范发展,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全面落实现有各项政策措施,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做大做优做强。全面开展基金备案和运行情况调度工作,根据股权基金行业发展的新特点,做好政策的完善和提升。二是搞好配套服务。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协会,进一步完善拟上市公司数据库,推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建立一条龙服务体系,贯穿于股权投资基金行业发展的融、投、管、退全过程。三是拓展投资领域。积极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深入参与吉林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让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促进吉林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力量,也让基金投资者能够分享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17、《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到了民生金融,这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词,民生金融的内涵是什么?

  答:民生金融,就是指通过金融的支持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了加大对我省民生金融的支持力度,《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出,通过积极推动在全省实行吉林居民一卡通和吉林旅游一卡通,推动城乡居民小额支付和旅游消费便利化;支持农户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助学贷款、扶贫贷款,支持开展棚户区、廉租房、农村泥草房等安居工程贷款;发展我省的第三方支付业务,促进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支持多种形式的移动金融业务试点等具体措施。

  18、我省企业较少使用融资租赁这种融资手段,对于中小企业而言,融资租赁具备怎样的优势?

  答:融资租赁是指承租人以租金的形式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出租者某种物品使用权的一种经济行为。中小企业采用融资租赁能延长资金融通期限,节省项目建设周期,加大中小企业的现金流量,还可以获得税收的优惠,防范汇率、利率和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积极支持发展融资租赁,推进我省融资租赁市场主体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组建融资租赁公司,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深化与银行、保险等机构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向我省的实体经济。

  19、融资担保机构是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重要桥梁,如何进一步发挥担保行业在融资体系中的作用?

  答:为了进一步发挥融资担保行业在我省融资体系中的作用,《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出:一是支持省内担保机构发展。支持东北再担保,加快发展,扩大服务领域,带动省内担保机构发展壮大;支持省担保组建担保集团,增加资本实力,创新服务品种,拓展业务范围,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完善我省的融资担保体系。鼓励企业资本、社会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加快建立覆盖全省的融资担保体系;完善融资性担保机构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多渠道增加资本金,放大担保机构的担保功能,创新担保流程,简化担保条件;鼓励建立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农村担保机构,积极拓展服务“三农”的担保业务。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百户重点企业融资服务工程、千户成长型企业融资服务工程和万名创业小额贷款融资服务工程。

  20、《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要积极推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推进信用吉林建设。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在哪些方面开展拓展性工作?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提升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建设“信用吉林”,对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对外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来,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信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但总体而言,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为此,必须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三大主体信用建设,加强信用市场培育,发展信用交易。大力推动以政府信用为先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三大主体信用建设,提高社会公众的诚信道德水准、企业的信用水平和政府的公信力。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作用,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项目招投标等事项中使用信用产品。引导各行业扩大信用需求,发展信用交易。鼓励和支持信用服务企业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现代信用服务业,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二是加快推进全省联合征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社会服务功能。按照“联合征信,统一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抓紧建立全省统一的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信用信息数据库,归集各个方面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资源,通过交换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立体开放的联合征信服务机制和信用评价与侦缉系统,对各类信用信息进行比对和加工处理,形成分析评定报告和服务产品,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服务,满足金融领域的实际需要,满足信用服务业发展的需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三是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建立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在企业信贷中使用非金融信用信息资源,全面评估企业信用状况,运用信用信息维护经济秩序,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用交易。四是加强信用立法,建立信用配套制度规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抓紧制定出台《吉林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规章;组织研究制定信用信息标准规范,建立法规规范、行政管理、经济调节、舆论监督和道德约束相结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为建设“信用吉林”提供制度保障。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需要加强领导,多方支持,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全省上下对应、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集中各方面的资源,发挥各方面的作用,研究制定相关支持政策和措施,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发展。三是广泛持久地开展信用教育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21、《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到了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的问题,作为社会公众,如何做到有效防范?

  答: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很强,作为公众做到以下几点,就会远离非法集资:一是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回报的投资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二是要结合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集资活动是否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是否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较高集资回报比例的特点。三是要明白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活动,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责任自负,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因此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22、作为我省目前唯一从事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吉林信托如何通过产品创新、扩大市场规模来发挥服务功能?

  答: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省信托推出了围绕“长吉图战略”、“长白山资源开发”和“现代农业产业建设”的产业投资基金和丰富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扩大市场规模方面,一是以林业、农业、汽车、生物医药、光电子新材料等产业为重点,挖掘省内项目资源,如民生工程、交通运输、旅游环保、农业开发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投资额度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目前总规模达到100多亿元;二是发挥多样化的金融中介服务,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引入省外资金投资到省内重点项目、企业改制和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总规模达到400多亿元;三是在原有银信合作业务基础上,不断拓展新型银信合作模式

  23、针对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的发展,《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出了怎样的支持政策?

  答:为了进一步推动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的改革,发挥其总部经济的作用,《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了如下举措。一是支持吉林银行做优做强。研究组建吉银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努力发挥吉林省金融资源综合化优势;创新方式加快化解历史包袱,推动吉林银行加快上市进程;支持吉林银行大力拓展创新业务,稳步推进跨区域发展,努力进入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前列;积极支持吉林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创造条件组建村镇银行控股公司。二是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按照“股份制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通过政府有效资产注入、优质企业参与并购重组、社会资金入股等方式有效化解风险;探索组建吉林省农银控股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三是积极推动以重组方式设立法人银行机构。抓住政策机遇,按照“总体设计,借壳发展,科学定位,增资扩股,更名改制,上市融资”的基本思路,力争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设立股份制法人银行机构,积极构建新型银行总部经济。

  24、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情况如何?对我省中小企业及农户的支持情况如何?

  答:自2008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我省小额贷款公司从无到有,实现了稳定、健康发展。截至20118月末,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审核委员会共审核批准了267家小额贷款公司筹建,批准198家开业,注册资本金达到了44.76亿元。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共累计发放贷款97.38亿元,对农村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5、我省是边疆省份,为促进与俄罗斯、朝鲜的贸易发展,在金融支持方面,我省将有哪些新的举措?

  答:俄罗斯和朝鲜是我省重要的贸易伙伴,且贸易发展潜力较大。在当前国家积极推进人民币“走出去”的战略背景和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大环境下,《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出了通过进一步推动吉林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积极向国家争取享受全面试点政策,扩大试点企业选取范围,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培训,改善金融机构对我省进出口企业的服务的创新举措来支持与俄罗斯和朝鲜的贸易发展。我省还将推动有条件的银行机构,尤其是地方性银行机构与朝鲜、俄罗斯银行机构建立代理结算关系,进而拓宽与朝俄银行的结算渠道。

  26、行业的竞争,从某种程度来讲,是行业高端人才的竞争。如何构建我省金融人才引进体系,吸引更多的金融人才向我省汇聚?

  答:一是拓宽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的渠道,进一步落实我省给予新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一次性经费补贴政策,扩大适用范围,发挥好政策效能,吸引越来越多的国内国外金融机构入驻吉林,壮大我省金融市场主体,进而带动高层次金融人才和现代金融管理理念、金融创新产品的引进。二是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市场手段,采取载体整体引进(载体是指人才所工作或服务的载体)、团队集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鼓励金融机构抓住机遇,大力引进海外留学和外国高层次金融人才,聘请海外知名专家担任顾问。三是根据我省引进人才相关规定,大力倡导和推行人才柔性引进政策,支持外地金融人才特别是高层次金融人才采取柔性流动方式来我省从事兼职、咨询、讲学、合作服务等,为我省经济金融发展服务。对于高端、特需、关键的金融人才,可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和引进人才。四是由主管部门牵头,组建全省金融人才开发统计系统,建立金融人才信息库和需求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指标的金融人才综合评价体系,提高引进高层次金融人才的针对性。

  27、如何构建我省金融人才培育体系?

  答:一是加大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有计划地组织年纪轻、潜力大、政治素质好的中高层次金融人才,纳入我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重点培养工程,选派我省高层次金融人才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和金融机构进行短、中、长期专门培养。二是抓好金融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培养创新型金融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我省有高等院校40多所,教育资源丰富,我省金融人才培养工作要积极依托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重点支持23所省内高等院校金融专业重点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积极推进高等院校与金融机构合作办学。重点推进与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大中专院校合作,加快设立国际基金管理学院;推动依托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组建东北亚金融学院,建立吉林省人才创业金融服务基地。

  28、如何推动面向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的金融创新?

  答:为了推动面向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特色产业的金融创新,《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提出了以下措施:一是创新重大项目的融资机制。通过“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努力提升重大项目融资产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创新重点企业融资机制。帮助企业完善财务管理,通过完善信息服务、增进银企交流等方式,努力增强重点企业融资安排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特色产业融资机制。积极推动产业链融资和多种形式的组合融资,努力满足人参等特色产业融资的有效需求。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支持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沿边地区加快发展。四是鼓励保险资金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争取保险资金参与我省重大项目融资、重点民生工程融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五是加快推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上市步伐。积极支持一汽集团整体上市;鼓励吉粮集团、吉煤集团等大型国有企业积极创造条件上市;支持我省有特色、有优势的重点文化企业尽快上市;积极协调解决拟上市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涉及工商登记、财税支持、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问题。

  29、如何实现我省的融资服务便利化?

  答:为了实现我省的融资服务便利化,《吉林省金融创新拓展计划》中提出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推动组建吉林省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归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股权基金以及工商企业的资金供求信息,搭建融资服务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动银企有效对接。二是推动组建吉林省物权抵押担保登记管理中心。推进集中办理物权融资抵质押登记手续,适当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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