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0-11    浏览次数:5

各市州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局、住房保障局)、农垦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统一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制定了《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国有垦区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 农 业 厅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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