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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1中国乡镇企业对俄名优商品(绥芬河)推介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26    浏览次数:2

  为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坚持扩大开放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和“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精神,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联合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定于2011年7月29日至31日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举办“2011中国乡镇企业对俄名优商品(绥芬河)推介会”(以下简称推介会)。

  开展乡镇企业对俄贸易合作是我部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重要举措,对转变乡镇企业发展方式、促进乡镇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指定专人和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按实施方案要求(见附件1)组织参会。请于6月15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参展展位、参展人数等报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未尽事宜,请与我部乡镇企业局(农产品加工局)联系。

  联 系 人:蔡力

  联系电话:010—59192710

  附件:1. 2011中国乡镇企业对俄名优商品(绥芬河)推介会

  实施方案

  2.2011中国乡镇企业对俄名优产品(绥芬河)推介会

  参展回执表


附件: 推介会实施方案.doc
参展回执表.docx
农办企〔2011〕19号.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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