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征兵再出新政策 在校生参军可免学费最高2.4万

发布日期:2011-11-01    浏览次数:2

  哈尔滨市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将从11月1日起全面展开,为搞好今冬征兵工作,今日,哈市各区、县(市)人武部征兵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在各自辖区内主要街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开展了大规模的征兵宣传一条街活动。近万人咨询征兵、优抚待遇等有关政策,广大适龄青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踊跃报名。

  29日,哈市18个区、县(市)征兵办均通过设立咨询台、征兵政策宣传板、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征兵、优抚待遇等有关政策。据哈市征兵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往年相比,今年哈市适龄青年踊跃报名应征积极性较高,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应征报名率较往年有所提高,他们爱国报国的志向和热情非常高涨,哈市出现了适龄青年踊跃应征、高学历毕业生积极报名、外出务工青年主动返回的参军热潮。

  据了解,今冬征兵为鼓励优秀青年参军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在征集对象上,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高校在校学生直接在学校应征入伍,参照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国家学费补偿代偿的优惠政策,最高可达免除2.4万元学费;高职(专科)翌年毕业生按规定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并取得所需学分的,批准入伍后可提前颁发毕业证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均可网上报名应征,兵役机关将及时组织受理;哈市农村义务兵优待金平均可达2.4万元以上,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金平均可达5万余元。女兵征集全面实行网上报名。

  今冬征兵网上报名时间将延续至11月5日,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欢迎广大有志青年积极报名应征。 (刘延涛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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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服现役。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修改后的兵役法规定: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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