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办法》解读:规定地上附着物确认和补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1-11-01    浏览次数:2

  《牡丹江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正式实施。《办法》将可补贴地上附着物按五类进行了划分:即房屋类、生产设施类、生活设施类、林(果、药)类和水产养殖类,同时,对地上附着物的确认标准和补偿标准也做了具体规定。

  除房屋类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牡丹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进行补偿安置外,其他四类在现行的标准上都做了相应调整。以下便是一些特别值得一提的条款。

  生产设施类补偿部分上调

  《办法》规定,生产设施类附着物包括温室、大棚、看护房、畜、禽舍、电力设施、水利设施六类。其中,部分类别由于成本等增加,补偿价格有所上调。比如,加温温室补贴标准已由原来的每平方米110元上调至了220元;而钢结构大棚补贴标准,也从每平方米90元提高至了110元。

  ●对于符合温室确认标准的,高效节能温室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400元;加温温室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220元;日温温室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160元。

  ●而大棚,要符合由立柱、拱架(杆)、压线、覆盖物构成,与朝阳方向构筑物间距以不影响日照为准。根据建造材质分钢结构大棚、玻璃钢架大棚、木质大棚、竹皮大棚等。

  其中,钢结构大棚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110元;玻璃钢架大棚为每平方米60元;木质大棚为每平方米80元,竹皮大棚为每平方米40元。

  ●符合看护房确认标准的,按以下价格补偿:混合结构看护房,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660元,砖木结构看护房,为每平方米600元。对于达不到看护房确认标准,砖瓦结构、无取暖设施的简易结构看护房,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300元。

  ●在畜、禽舍的补贴规定方面,符合确认标准的牛舍,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555元;鸡舍,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613元;猪舍,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607元,达不到猪舍确认标准,主体砖(石)木结构的简易猪舍,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400元。

  生活设施类补偿确认标准更细

  在新的补偿标准中,生活设施类的确认标准更加细化,对地面、围墙等都做出了具体的确认执行标准。

  ●对用于仓储的砖(石)砌构筑物,有顶盖的棚厦,砖砌一砖(24厘米)为基准,独立的棚厦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200元。

  ●围墙确认标准为:砖砌实体围墙(含石砌)。其补偿价格为:砖砌一砖(24厘米)每平方米70元,半砖每平方米50元,以上价格含基础补偿。

  ●地面确认标准为:由水泥砼或沥青砼浇筑的地面。其中,水泥砼地面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3.6元(每一厘米厚度均价);沥青砼地面为每平方米9.0元(每一厘米厚度均价)。

  ●对于满足钢铁材料制作的大门,补偿价格每平方米40元-100元不等。在给、排水方面,人工手压、铁质材料、能正常使用的手压井的补偿价格为每个800元;电机井满足设施完备,使用正常标准的,补偿价格按当前市场价格计算,或者根据井径大小、地质岩性等每延深米200-500元。另外,符合窖确认标准的,补偿价格为每立方米100元。

  林(果、药)材类树种不同价各异

  在《办法》中,就林(果、药)材补偿标准的确认也十分细,细到了树种等。共分为人工林林木、天然林林木、苗圃地苗木、经济林林木、药材类等几类。

  ●人工林林木的补偿标准为,树木胸径5厘米以下(不含5厘米),补偿价格为每株20元;树木胸径5-30厘米的,补偿价格每株从30-60元不等。

  ●天然林林木补偿标准为,树木胸径5厘米以下-30厘米的,补偿价格为每株24元-72元不等;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补偿价格为每株84元(或者参照林业部门规定的补偿标准)。

  ●经济林树木,在被征收土地上栽植期在1年以内的,补偿苗木费和栽植费。在被征收土地上栽植期在1年以上的,按照以下标准补偿:

  1-12年以上的葡萄树,补偿价格每株从5-35元不等;苹果树的种植期在1-15年以上的,补偿价格每株6-50元不等;1-18年以上的梨树,补偿标准为每株5-50元不等;李子树、杏树的栽植期在1-15年以上的,补偿价格每株6-50元不等;海棠、沙果树补偿标准,参照苹果树补偿标准下浮10%;草莓,每平方米补偿20元。

  ●除补偿价格外,《办法》还对栽植密度进行了规定,具体为:葡萄树每公顷栽植密度不超过3300株;苹果树每公顷栽植密度不超过2200株;梨树每公顷栽植密度不超过830株;李子树每公顷栽植密度不超过1600株;杏树每公顷栽植密度不超过1000株。

  同时,药材类按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认补偿价格。

  水产养殖设施有无护坡不一样

  ●《办法》规定,在水产养殖设施方面,符合确认标准的普通渔池(平均水深小于1.8米),有护坡的,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20元;无护坡的,每平方米补偿价格为10元。越冬渔池(平均水深大于1.8米),有护坡的,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30元;无护坡的,补偿价格为每平方米20元。

  《办法》同时强调,对于该办法没有规定的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可协商或者由评估机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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