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北京市沃尔森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公告(第162号)

发布日期:2011-06-02    浏览次数:5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当事人申请,在其已经妥善处理各种尚未办结的事项后,我局同意撤销北京市沃尔森律师事务所开办专利代理业务。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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