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提高

发布日期:2011-11-08    浏览次数:2

  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依据哈尔滨市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在不改变现行养老保险体制的情况下,由各级财政出资,社会养老平台发放,适当提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水平。

  在补助标准上,哈尔滨市规定: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基本养老金加企业统筹外项目补助低于所在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其差额以加发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名义予以补齐(不包括医疗保险待遇及其他非货币补贴、隐性福利等);实际发放额高于当地政府办同类教育机构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的予以保留,仍按现有渠道发放。

  在补贴发放方式上,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哈尔滨市将借助社保经办平台为退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发放生活补贴的时间自2011年1月1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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