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技改函[2008]416号
各市(州)经委、扩权试点县(市)经委:
“5.12”特大地震对我省工业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63号)精神,为抓紧组织企业开展灾后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工作,帮助灾区人民重建美好家园,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请你们尽快摸清所在地区工业企业受灾受损情况,务必将规模以上受灾企业灾后恢复生产项目和灾后重建项目分为两类按行业汇总于5月26日(下周一)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上报省经委技术改造处。
联 系 人:夏成彬 陈焰
联系电话:028-86263273 86265726
电子邮件:tzghc@scjm.gov.cn
传 真:028-86265713
附件:1.四川省“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工业项目汇总表
2.四川省“5.12”特大地震灾后恢复生产工业项目汇总表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