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提供编制全省煤炭工业灾后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建议方案)相关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5    浏览次数:4

  川经煤炭函〔2008〕469号

各地震受灾产煤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5月12日,我省汶川发生了8.0级强烈地震,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和煤炭行业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在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为搞好灾后重建,国务院和省政府成立了四川灾后重建规划领导小组,并对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印发〈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电〔2008〕81号),要求抓好1个总体规划,9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为搞好我省受灾地区煤矿灾后重建规划,加快我省煤炭产业的恢复重建工作,请受灾产煤市炭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精力做好本地区的《全省煤矿灾后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建议方案资料》(以下简称《规划建议方案资料》)编制上报工作。现将《规划建议方案资料》编制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煤炭产业是必须率先恢复重建的重要能源产业,对保障全省灾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起着重要的先行作用。煤炭产业规划是能源专项规划和工业产业规划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煤炭是我省灾后恢复生产与重建、经济持续加快发展的重要要素保障条件之一。规划项目是否能纳入省级和国家级恢复重建规划,关系到国家和省、市政府对灾区煤炭产业的支持力度及受灾煤矿企业恢复重建工作进度。省政府要求省级部门在7月20日前完成规划方案编制上报工作。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意义重大。

  二、切实做好恢复重建项目规划工作

  项目规划是本次规划的核心和落脚点,必须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进行规划,分类提出切实可行的项目建议方案。编制项目规划建议方案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重建与全省煤炭行业的结构调整相结合,二是重建与提高煤矿机械化水平相结合,三是重建与改善煤矿基础安全生产条件相结合,四是重建与本地区的煤矿整顿关闭及资源整合相结合。

  三、规划涉及的重点地区和提供资料范围

  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重点范围是受“5.12”地震灾害破坏严重的成都、德阳、绵阳、广元、雅安等5个产煤市及相应县(区)和其他产煤市(州)受灾较严重的煤矿。5个重点市必须按《规划建议方案资料编制提纲》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基础工作,组织专人编制全省煤炭产业重建规划必需的系统基础资料。其他市(州)主要提供受灾严重煤矿的恢复重建项目材料。

  请各受灾市(州)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务必于2008年6月15日前将各市(州)《规划建议方案资料》以电子文档并传真报省经委煤炭处。

  电子邮箱:mtc@scjm.gov.cn

  联系人:陈洪林、张伯涛

  联系电话:028-86630512

  传真:028-86271493

  附件:全省煤矿灾后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调整规划建议方案资料编制提纲

  二○○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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