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产业函〔2008〕519号
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恳请批准成立“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的申请》收悉。你们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筹备组的批复》要求,完成了筹备的相关工作。根据原《四川省经贸委工商领域协会管理办法》(川经贸产业〔2002〕157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请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川经产业函〔2008〕519号
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筹备组:
你们《关于恳请批准成立“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的申请》收悉。你们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成立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筹备组的批复》要求,完成了筹备的相关工作。根据原《四川省经贸委工商领域协会管理办法》(川经贸产业〔2002〕157号)规定,经研究,同意成立四川省企业竞争力促进会,请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此复。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