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经机冶建函〔2008〕481号
各市(州)经委:
“5.12”特大地震使我省各灾区尤其是重灾区房屋及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为搞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现急需对我省建材生产企业(包括建筑钢材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建立企业与灾区的供需信息平台,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充分的物资保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企业范围:水泥、墙体材料、建筑钢材、平板玻璃、门窗、建筑陶瓷、建筑涂料。
二、企业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企业详细的通信地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手机号码(报表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6月12日前,各市(州)经委统一汇总后报我委。
四、联系人:机械冶金建材处 杨家永、刘道君
电 话:028-86265723、028-86265719、13684057818 13648083866
传 真:028-86265725
电子信箱:jyj208@163.com
二○○八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