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搭建灾后重建建材企业与灾区供需信息平台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1-11-15    浏览次数:5

  川经机冶建函〔2008〕481号

各市(州)经委:

  “5.12”特大地震使我省各灾区尤其是重灾区房屋及基础设施严重受损。为搞好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要求,现急需对我省建材生产企业(包括建筑钢材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建立企业与灾区的供需信息平台,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充分的物资保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企业范围:水泥、墙体材料、建筑钢材、平板玻璃、门窗、建筑陶瓷、建筑涂料。

  二、企业需要报送的内容: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企业详细的通信地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销售负责人手机号码(报表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6月12日前,各市(州)经委统一汇总后报我委。

  四、联系人:机械冶金建材处  杨家永、刘道君

  电  话:028-86265723、028-86265719、13684057818 13648083866

  传  真:028-86265725

  电子信箱:jyj208@163.com

  二○○八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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