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中心 » 国家 » 交通部 » 正文

关于征求《通航河流上拦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二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1-06-08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水运资源保护和管理,保障航道畅通安全,使拦河建筑物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水运局组织起草了《通航河流上拦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委),上海、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等单位的意见,经修改完善形成了《通航河流上拦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二稿)。现再次征求意见,电子版请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下载(http://www.moc.gov.cn/),请于6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我部水运局航道处。

  联系人:韦    伟   010-65292856

  张学政   010-65292820

  传真:010-65292841

  Email:syshdc@ mot.gov.cn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航道处

  邮编:100736

  附件:《通航河流上修建拦河建筑物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二稿)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章)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日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