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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部署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1-06-13    浏览次数:2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专刊2011年第9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2011年6月3日

农业部部署开展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

  日前,农业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纪律,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农业部通知指出,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要求,加快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总体进展顺利。但有些地方执行农财两部有关规定不够严格有力,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进一步严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纪律,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农业部通知提出,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核查2010年以来补贴购置的机具是否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二是核查2010年以来补贴购置的实物机具型号是否与协议型号相符,配置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核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四是核查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是否在各级特别是县级农机化系统全面开展等。如发现可疑线索,要一查到底,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坚决纠正。同时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完善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方式,确保2011年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顺利进行。

  农业部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当地的具体操作办法、年度补贴产品目录、补贴机具经销商名单、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以及当地补贴工作受理机构、受理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特别是要定期整理和公开受益对象个人信息。通过信息公开,努力实现农机购置补贴“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公平公正地确定受益对象,保证申请购机农民享有平等的机会。要严格执行企业推荐、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公布经销商的规定,农机化主管部门不得指定经销商。要公开进入支持推广目录补贴范围的农机产品,给农民选择机具创造条件,不得以补贴资金额度有限为借口,变相为购机农民推荐补贴产品和经销商。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确保机具到位、机型与推广目录相符。

  农业部通知要求,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重点时段督查、重点案件核查、农户抽查、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组织不同县(市)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监督检查工作实效,加大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提供的重要线索,要认真核查处理,涉嫌跨区域违规违纪违法的,要及时向上一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报告。对受理的投诉举报,要力争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妥善解决在基层。对以各种不正当手段拉拢腐蚀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干部、进行违法违规操作的农机生产企业及其经销商,一经查实,要坚决果断地取消其生产或经销的农机产品补贴资格。对农机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出现的失职渎职、收受贿赂、违规收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要会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农业部要求,各地务必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立即组织本省(区、市、农垦、兵团)所有县(场)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狠抓落实,尽职尽责,确保自查严肃,自纠彻底,措施到位,整改有力。

        附件:农业部部署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专项整治.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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