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为及时准确掌握哈尔滨市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领取养老金状况,防止和避免养老金冒领现象发生,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有关规定,自2012年1月起,凡在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含阿城区、呼兰区)领取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认证实行与公安、民政数据信息比对办法,取消每年一次的审验离退休人员户口和指纹采集的认证办法,哈尔滨市53万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审验工作将更加人性化。
据了解,新的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认证办法实行的同时,对异地居住,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离退休人员,仍采取异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协查办法及驻外使领馆协助认证办法,死亡离退休人员仍由参保企业、档案保管单位及时申报。这次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认证服务办法的调整,充分考虑和尊重了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心理状态、年龄特点、老人愿望,在有序、规范、有情、无声的前提下,实现企业离退休人员生存认证及时、便捷、高效、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