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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等68家机构为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6-14    浏览次数:2

国科发火〔2011〕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第32号)的相关精神,大力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转化,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和专家评审,确定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等68家机构(见附件)为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以促进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为主要工作,以专业化、信息化和国际化为发展方向,及时总结发展模式,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地区、本行业技术转移机构的健康发展。
    二、为加快我国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今后科技部将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定期对示范机构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不能达到标准的示范机构,将取消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资格。

    三、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管理将纳入科技部创新环境与产业化建设的工作内容,在国家科技政策引导计划中安排技术转移专项经费,支持促进技术转移的服务行为和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司(局)应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撑和条件保障。


    附件: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一年六月七日

 

 


 

第三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北京海淀中科计算技术转移中心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北航先进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关村能源与安全科技园
 北京大学医学部技术转移办公室
 中北国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华北电力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中国纺织信息中心
 北京蛋白质组研究中心
 化工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天津火炬创业园协调服务中心
 国欣棉花技术转移中心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工业大学风能技术研究所
 大连工业大学食品工程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
 长春中俄科技园
 吉林省科技开发交流中心
 大庆市科技专利成果转化中心
 上海电缆研究所
 东华大学现代纺织研究院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上海电机系统节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
 江苏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
 江南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无锡江大技术转移工程公司)
 南京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苏州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中国科学院泰州应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中心
 苏州市金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服务中心
 浙江省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湖州市南太湖科技创新中心
 杭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宁波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安徽祥源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福建省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厦门中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赣州市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中心有限公司
 济宁市技术市场
 山东大学科技开发部
 山东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省机电研究设计院
 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长沙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广东省农业技术转移与扩散中心
 东莞华中科技大学制造工程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
 广州博士科技交流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技术转移促进中心(深圳市技术市场促进中心)
 北海技术市场
 重庆市机电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科技信息研究所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
 贵州省科技开发中心
 云南亚太环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云南省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西安计算机软件产业推进中心
 杨凌示范区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甘肃省农业科学院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新疆大学技术转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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