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1%
●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
●加快推进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到2015年,我省单位GDP能耗将比2010年下降16%;全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要比2010年分别减少7.0%、8.6%;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9.0%、6.9%。记者12月1日从省节能减排办公室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 “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未来五年的节能减排工作提出50条具体要求,涉及12个方面。
以节能减排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将是我省“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内容。《方案》明确提出,将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继续深入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根据《方案》,到2015年,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1%,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39%和10%左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方案》的一大亮点。《方案》明确,在“十二五”时期,我省将通过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加快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措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此,我省将加快编制实施全省“十二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加快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循环经济发展统计评价制度;加大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低碳交通运输方面,我省将开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加快铁路和高等级航道建设,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推进航空节能减排。同时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节能减排指标,《方案》在明确减排目标和责任的同时,也明确指出将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为地方政府减排保驾护航。
在技术推广运用方面,《方案》提出,重点支持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在财政政策方面,将加快推进资源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财政激励政策;在税收政策方面,将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将强化各类金融机构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快推行绿色信贷。
新闻名词
“黄标车”: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指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贴有黄色环保标志。(记者 万瑶 实习生 冯于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