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就业管理局获悉,哈尔滨市市区(不包括呼兰、阿城区) 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据了解,2011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将惠及哈尔滨市市区10万人。
就业困难人员中的“4555”人员(女性年满45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5周岁以上)灵活就业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采取限额补贴的办法,每年度的补贴限额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标准执行。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1968元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按照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分为两种,9.5%缴费的按每人每年1108元执行,5%缴费的按每人每年583元执行,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贴。“4555”人员享受补贴政策期限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5年;对2010年底前享受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未到期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政策至3年期满。其中,“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4555”人员补贴标准执行,非“4050”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每人每年984元标准执行。正在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税费减免等补助政策以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得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符合申报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黑龙江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证件,7日至21日,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进行申报,逾期不申请者将视为本人自愿放弃本年度应享受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咨询电话:0451—87739268。(作者: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