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四川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

发布日期:2011-12-13    浏览次数:2

  ● 21市(州)的节能目标分为四大类,节能目标分别为17%、16%、15%和10% 

  ● 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的万元增加值能耗将分别累计降低23.5%、16%、8%、8%和16%

  
12月9日,记者从省节能减排办获悉,《四川省“十二五”节约能源规划》已获省政府通过。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将累计下降到1.071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1.275吨标准煤降低16%,年均下降3.43%。

  该规划确定全省各市(州)的节能目标,到2015年,综合各市(州)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能源消耗量等因素将21市(州)的节能目标分为四大类,其节能目标分别为17%、16%、15%和10%。重点领域方面,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的万元增加值能耗将分别累计降低23.5%、16%、8%、8%和16%。

  开展节能的六大领域包括工业、建筑、交通、商用民用、公共机构和农村节能。工业是我省能耗的重点领域,规划提出以信息化、先进制造、资源节约、清洁生产等技术为重点,全面推动工业节能。交通运输方面,我省将积极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运力。开展“零售业节能活动”、“绿色住宅”创建、“绿色旅游饭店”创建等专项活动。积极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

  “十二五”期间,我省将采取上大压小、等量替代、财政奖励等方式,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淘汰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轻工等重点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大力发展低耗能产业。推动产业关联布局发展,按照节能和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和改造各类产业园区,实现能源在园区内不同企业之间和不同产业之间的再利用和再循环,提供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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